用药注意事项
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妊娠期间孕妇应避免使用曲妥珠单抗,只有在对母体的潜在获益远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可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
曲妥珠单抗上市后,报告了妊娠妇女使用曲妥珠单抗单药或联合化疗治疗时发生羊水过少以及羊水过少序列征,表现为肺发育不良、骨骼异常及新生儿死亡。这些妇女患者中,有一些患者停用曲妥珠单抗后羊水指数升高。有 1 例患者在羊水指数改善后恢复曲妥珠单抗治疗时,羊水过少复发。
对于妊娠期间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妇女,应监测是否发生羊水过少。如果发生羊水过少,则应在合适的孕龄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检查和监测。静脉补液对曲妥珠单抗治疗时发生的羊水过少的疗效尚不肯定。
生殖研究在猕猴中进行,按每周人的维持剂量(2mg/kg)的 25 倍剂量给药时,尚未有证据表明对胎儿有害。然而,当评价对于人的生殖毒性的风险时,啮齿类动物HER2 受体的形成在正常胚胎发育的重要性和缺乏此受体的突变小鼠胚胎死亡的情况是要考虑在内的。妊娠早期(孕龄 20~50 天)和晚期(孕龄 120~150 天)观察到曲妥珠单抗能透过胎盘。
目前还不知道孕妇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是否对生育能力或者对胎儿有损害。动物生殖研究显示没有证据表明曲妥珠单抗对生殖能力或者胎儿有损害。
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曲妥珠单抗是否能分泌到人乳汁中,由于人免疫球蛋白(IgG) 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对婴儿的潜在伤害未知,所以曲妥珠单抗治疗期间应避免哺乳。已发表的相关资料表明:乳汁中的抗体不能大量进入到新生儿或胎儿体循环中。
对哺乳期猕猴给予 12.5 倍人类周剂量( 2 mg/kg )的曲妥珠单抗后,母猕猴乳汁曲妥珠单抗阳性。血清曲妥珠单抗阳性的猴仔在出生后 3 个月内的生长发育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反应;但是,动物乳汁中曲妥珠单抗水平并不能准确反映人乳汁中的曲妥珠单抗水平。
由于许多药物能分泌到人乳汁且曲妥珠单抗有可能导致哺乳期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应根据曲妥珠单抗的 7 个月洗脱期和对母体的重要性两方面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
② 儿童用药,小于 18 岁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立。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③ 老年用药,在接受了转移性乳腺癌治疗[H0648g 和 H0649g]或辅助治疗[NSABP B31 和NCCTG N9831]的患者中,已有 386 例年龄在 65 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使用了曲妥珠单抗治疗(其中,乳腺癌辅助治疗有 253 例,转移性乳腺癌有 133 例)。老年患者心功能不全发生的危险性均高于年轻患者。由于曲妥珠单抗作为乳腺癌辅助治疗的 4 项临床试验的设计不同和数据收集的局限性,不能判断老年患者中曲妥珠单抗的毒性是否不同于年轻患者。已报道的临床经验也不能充分地说明,在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乳腺癌辅助治疗中,老年患者曲妥珠单抗的疗效改善(总缓解率,疾病进展时间,总生存期,无病生存期)是否不同于所观察的年龄小于 65 岁的患者。
④ 肾功能不全患者,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显示,肾功能不全对曲妥珠单抗的处置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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