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断章取义的“十大抗癌食物”
“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发表最新研究结果,公布十大抗癌食物……”——这则流传甚广的资讯宣称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ICR)列出了若干种“抗癌食物”,并且很“科学”地指出了每种抗癌食物的有效成分。其实,它是对原资料的断章取义,或者说是有意无意地误读原文,来迎合大众心理。
AICR的确支持各种食物成分对癌症影响的研究,所谓的“十大抗癌食物”也确实是他们资助研究的领域。AICR的网站上列出的这些食物只是表示他们资助了对这些食物的研究,以及取得的进展,完全不是推荐它们作为“抗癌食物”。
如果仔细看看AICR对这些研究的介绍,发现基本上都是停留在动物研究的阶段。一般而言,就是用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处理动物,观察到了对于减少癌症的发生有一定作用。但是这些成分对人体是否同样有用,需要多大的使用量才有效果,则还没有明确结论。
二、FDA认可的“抗癌食物”
在美国,要公开宣称一种食物具有“抗癌”作用,必须经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许可。申请者提交公开发表的科学论文或者AICR、NIH(国家健康研究院)等等权威机构的公开报告,FDA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只有专家委员会认为有很确切的科学证据,才会认可做出这样的宣称。为了准确表达科学信息,他们对于具体的文字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样的宣示叫做“HealthClaim”。对于公众来说,可以认为只有FDA认可的“健康宣示”才是可靠的。
(实习编辑: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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