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对于以下情况,停用卡博替尼:
①无法耐受二级不良反应
②三级或四级不良反应
③颌骨坏死
为解决或改善不良反应(如将不良反应恢复到基线或1级),按以下方法调整剂量:
①如果以前每天接受60mg的剂量,则以每天40mg的剂量恢复治疗。
②如果以前每天接受40mg的剂量,则以每天20毫克的剂量恢复治疗。
③如果以前每天接受20mg的剂量,若耐受,恢复到20mg,否则,停用卡博替尼。
以下情况,永久停用卡博替尼:
①严重出血
②进展的胃肠道穿孔或难以处理的瘘管
③严重血栓栓塞事件(如心肌梗死、脑梗死)
④高血压危象或严重高血压
⑤肾病综合症
⑥可逆性后部脑白质病综合征
与强CYP3A4抑制剂联合用药
强CYP3A4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茚地那韦,萘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
将每日卡博替尼剂量减少20mg(例如,从60mg减少到40mg或从40mg减少到20mg)。停用强CYP3A4抑制剂2 ~ 3天后,恢复之前使用的剂量。
与强CYP3A4诱导剂联合用药
强CYP3A4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
在耐受范围内,将每日卡博替尼剂量增加20mg (例如,从60mg增加到80mg或从40mg增加到60mg)。停用强诱导剂2 - 3天后,恢复之前使用的剂量。每日剂量不要超过80mg.
中、重度肝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将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B)的卡博替尼起始剂量降低至每日40 mg.避免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C)使用卡博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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