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达拉非尼+曲美替尼联合靶向治疗在国内外获批的适应症包括:
(1)存在BRAF V600E/V600K突变,且为转移性或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黑色素瘤;
(2)存在BRAF V600E/V600K突变且有淋巴结侵犯,手术后需辅助治疗的黑色素瘤;
(3)存在BRAF V600E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4)存在BRAF V600E突变的局部进展期或转移性,无疗效满意的局部治疗的未分化甲状腺癌(ATC)。
达拉非尼和曲美替尼各自可能导致不同的副作用,以下一并介绍剂量调整方式:
(1)心脏问题:达拉非尼治疗导致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较基线下降超过20%,低于正常参考值下限的患者,应暂停使用达拉非尼,待症状一定程度缓解后原剂量服药;曲美替尼治疗则以LVEF下降10%为界限,暂停用药最多4周,症状缓解后应减量一个梯度服药。
(2)静脉血栓:曲美替尼治疗可能导致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对不危及生命的血栓可暂停用药最多3周,待症状缓解后减量服药。
(3)眼部问题:达拉非尼治疗出现葡萄膜炎的患者,可暂停用药最多6周,症状缓解后原剂量或减量服药;曲美替尼治疗出现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的患者,可暂停用药最多3周,症状缓解后原剂量或减量服药。
(4)发热:达拉非尼或曲美替尼治疗导致发烧38.5度以上,或伴有脱水、低血压、肾衰竭等症状,应暂停用药待症状缓解,此后原剂量或减量服药,也可直接选择停药。
(5)皮肤反应:达拉非尼或曲美替尼治疗导致2级不可耐受或3-4级的皮肤不良事件时,可暂停用药最多3周,此后减量服药。
(6)其他不良反应:对2级不可耐受的或3级副作用,应暂停使用达拉非尼或曲美替尼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减量服药;对4级副作用首次出现时可暂停用药待症状缓解,也可直接选择停药。
(7)达拉非尼的减量梯度分别为:每日两次,每次口服100/75/50毫克,50毫克为最低耐受剂量;曲美替尼的减量梯度分别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1.5/1毫克,1毫克为最低耐受剂量,不能耐受最低耐受剂量的患者应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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