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加替尼已经获批用于治疗ALK阳性、有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克唑替尼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患者,但是在使用前,需要注意以下布加替尼使用警告及注意事项。
间质性肺病(ILD)/肺炎:接受布加替尼治疗的患者会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与肺间质疾病(ILD)/肺炎症状一致的不良反应。
高血压:如患者本身有高血压,则在治疗前控制血压。在接受布加替尼治疗2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一次。尽管有最佳的降压治疗,但对3级高血压仍停用布加替尼。当病情缓解或改善到1级时,恢复使用布加替尼并减少剂量。
心动过缓:布加替尼可导致心动过缓。在治疗期间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不能避免同时使用已知导致心动过缓的药物,则应更频繁地监测。对于有症状的心动过缓,停用布加替尼,并对已知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进行复查。如果一种已知引起心动过缓的伴随药物被确定,则停用或剂量调整,在症状性心动过缓得到缓解后,恢复相同剂量的布加替尼;否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应减少布加替尼的剂量。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停用布加替尼。
高血糖:开始使用布加替尼前评估空腹血糖并定期检测,根据需要使用或优化降糖药。如果在最佳的医疗管理下无法实现适当的高血糖控制,则在实现适当的高血糖控制之前不要使用布加替尼。
怀孕与计划怀孕:在有怀孕与计划怀孕期间,布加替尼可能会伤害到未出生的婴儿,如果患者在服用布加替尼治疗期间怀孕或者认为可能怀孕,需要立即告知医生。女性患者应该在布加替尼治疗期间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并且需要在停药4个月之后再考虑怀孕事宜。男性患者在服用布加替尼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停药至少3个月后再考虑怀孕。
视觉障碍: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对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更严重的视觉症状的患者,停用布加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估。当2级或3级视觉障碍恢复到1级或基线时,恢复布加替尼并减少剂量。4级视觉障碍永久性停用布加替尼。
需告知医生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维生素或草药补充剂。因为一些其他药物也是会影响布加替尼的效果,也会增加副作用的风险(如心率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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