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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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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西奥罗尼胶囊、依托泊苷软胶囊、紫杉醇注射液药物成份或赋形剂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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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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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VEGF / VEGFR抑制剂(如:阿帕替尼、安罗替尼、呋喹替尼、贝伐珠单抗等)或Aurora激酶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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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依托泊苷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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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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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紫杉醇周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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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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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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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50%;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QTc间期>470ms;筛选期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患有高血压,且经单药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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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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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2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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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检测尿蛋白≥2+,需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1g/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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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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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原治疗方案毒性尚未恢复,仍有1级以上的毒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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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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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器官移植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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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6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筛选前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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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感染或活动期或未控制的HBV、HCV感染,HIV/AIDS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其中:活动性感染指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感染;HBV/HCV / HIV优先定性检测,有需要时定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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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间质性肺病(ILD)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或基线胸部CT或MRI显示有ILD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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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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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酗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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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品,或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后停药尚未超过5个半衰期(以最长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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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内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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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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