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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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
探索重组抗人DR5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重组抗人DR5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初步评估重组抗人DR5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肿瘤的抗肿瘤活性;
评估重组抗人DR5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
2、试验设计(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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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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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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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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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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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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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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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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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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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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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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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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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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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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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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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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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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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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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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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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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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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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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含18和70周岁),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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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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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影像学和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实体肿瘤受试者,目前无标准有效的治疗方案,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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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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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评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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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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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生存≥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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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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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常规、凝血与肝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常规:WBC≥4.0×109/L或中性粒细胞≥1.5×109/L,PLT≥100x109/L,Hb≥90g/L;PT或APTT≤1.5ULN;肝肾功能:T-Bil≤1.5×ULT(正常值上限),ALT/AST≤2.5ULN或≤5×ULT(肝转移受试者),ALP≤2.5ULN(如果存在骨转移或肝转移ALP≤4.5ULN);BUN≤1.5×ULT,SCr≤1.5×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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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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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可提供未染色的肿瘤组织新鲜的石蜡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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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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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RECIST 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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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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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有效的避孕措施指的是绝育、子宫内激素装置、避孕套、避孕药/剂、禁欲或伴侣切除输精管等);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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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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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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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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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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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免疫治疗、放疗、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手术和介入、射频等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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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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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脑转移(无症状且不需要治疗的原发或转移性脑部肿瘤除外)、癌性脑脊髓膜炎、心肌梗死(入组前6个月内)、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有发生不可控制的心律失常的高度风险、冠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入组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肺栓塞、深静脉血栓、2周内合并需要使用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感染、器官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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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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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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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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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V DNA≥104拷贝数或≥2000I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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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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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V-RNA≥1000拷贝数/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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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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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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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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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性或亚急性肠梗阻,或炎性肠病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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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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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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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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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研究治疗中的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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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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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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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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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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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入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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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验:12~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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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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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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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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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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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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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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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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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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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抗人DR5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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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按照1、3、10、20mg/kg的剂量递增,第一阶段为单次给药研究阶段,给药后观察28天;第二阶段为多次给药研究阶段,每周给药1次,共给药4次,末次给药后观察14天;第三阶段为后续有效性评估阶段。0.9%生理盐水稀释至250ml后缓慢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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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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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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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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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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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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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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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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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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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和耐受性指标:
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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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给药后观察28天;第二阶段末次给药后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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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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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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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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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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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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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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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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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动力学指标;PFS、ORR;
免疫原性;
抗CTB006抗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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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给药后观察28天;第二阶段末次给药后观察14天。第三阶段每周给药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者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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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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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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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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