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必须避免之禁忌状况(图)

文章来源: 网络 于2017-01-01 15:51:47发布 新闻转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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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射线杀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愈肿瘤的目的就是放射治疗,简称放疗。任何组织和器官对射线有特定的耐受量,射线剂量超过其耐受量,就会引发一系列放射并发症,且放射线后期损伤可发生在数十年之后,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故射线剂量的确定一定要在放射治疗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以下几种情况应避免使用放疗:

   ◆肺癌全并大量胸水及肝癌全并大量腹水者;

  ◆食管癌已穿孔、腔内合并大量积液;

  ◆有其他严重疾病者,如急性感染;

  ◆对放射线敏感性低的肿瘤;

  ◆已经局部放疗但又复发、正常组织不再耐受第二次放疗者;

  ◆肺功能严重代偿不全的肺癌病人等。
  
  ◆心力衰竭,有心脏病而肿瘤位于心脏附近(如肺癌);

   ◆晚期癌症病人出现明显恶液质,如消瘦、脱水、营养状况极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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