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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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KL-A167注射液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Ib期推荐剂量。 |
2、试验设计(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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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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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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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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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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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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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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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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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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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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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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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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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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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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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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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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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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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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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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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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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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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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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18岁,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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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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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学明确诊断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采用第8版TNM分期),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且存在至少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的可评估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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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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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1分,预计生存期 ≥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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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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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 4.0 × 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 × 109/L;血红蛋白浓度 ≥ 9.0 g/dL;(肝癌患者可接受白细胞计数(WBC)≥ 3.0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70 × 109/L); b)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倍正常值上限(ULN);对于肝癌或者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 5倍ULN;总胆红素(TBIL)≤ 1.5 × ULN;对于肝癌、肝转移或者Gilbert综合症患者,TBIL ≤ 3 × ULN; c)肾功能:血肌酐(CREA)≤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45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 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1.5 × ULN ;e)促甲状腺素(TSH)或游离甲状腺素(FT4)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f)血清白蛋白 ≥ 2.8 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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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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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需停药6周以上),且若发生化疗毒性反应(脱发除外)需恢复至≤ 1级;接受过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者需治疗结束至少1周,接受过姑息性放疗者需治疗结束2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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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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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内未接受输血、血液制品或血液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专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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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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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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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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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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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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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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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KL-A167注射液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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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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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二原发肿瘤者(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子宫颈癌和胃肠道粘膜内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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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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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theli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突变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ALK)重排的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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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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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有临床症状的未经控制的肿瘤脑转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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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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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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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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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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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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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性或活动性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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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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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者,如Ⅱ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缺血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或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 10 mmol/L)、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 150 mmHg和/或舒张压 > 10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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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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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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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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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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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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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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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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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PD-L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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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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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 3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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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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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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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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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存在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痴呆),影响判断力或影响相关信息收集,或既往确诊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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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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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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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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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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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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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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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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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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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入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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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验:58~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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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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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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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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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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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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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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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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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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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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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2 mg/k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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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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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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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5 mg/k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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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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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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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6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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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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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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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9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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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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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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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2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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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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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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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5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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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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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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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8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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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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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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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6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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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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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167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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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9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5 min)完成。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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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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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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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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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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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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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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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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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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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KL-A167注射液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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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后监测,直至末次给药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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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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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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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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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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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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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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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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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动力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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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期输液前,输注结束即刻,输注结束后第2、4、8、24、72、168h、(或加336 h);除以上,每周期输液前,出组时及出组后随访时采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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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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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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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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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期输液前,第1周期输注结束即刻、输注结束后第24、168h、(或加336 h)收集全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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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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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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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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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周期输液前、输注结束后第168h、(或加336h),之后每周期给药前,出组时及出组后随访时采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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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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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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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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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给药起,每6周评价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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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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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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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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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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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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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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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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