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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了包括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在内的VEGFR靶点抑制剂药物治疗的患者,或使用了其他PD-1/PD-L1/ CTLA-4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 CTLA-4的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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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克隆抗体给药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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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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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但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经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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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首次给药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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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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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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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级的患者;或存在未愈合创口、骨折、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未切除的肿瘤存在活动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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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CT 或MRI 检查发现脑转移患者;有器官移植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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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已获批的或在研的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手术、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介入治疗、免疫治疗和抗肿瘤中药治疗(以中药说明书适应症为准,如经过2周洗脱期也可入组)等(注:口服靶向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或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足14天,丝裂霉素C以及亚硝基脲不足6 周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CTCAE 1度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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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a)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90mmHg)患者; b)首次给药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事件、脑缺血发作、心梗、≥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或需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QTc≥480ms); c)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结核患者; d)已知有临床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病毒性肝炎,已知为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必须排除活动性HBV感染,即HBV DNA阳性(>1 × 10^4拷贝/mL或者>2000 IU/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 RNA阳性(>1 × 10^3拷贝/mL),或其它失代偿性肝病、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 e)HIV检测阳性; f)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CTCAE 2级); g)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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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4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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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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