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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接受过既往CDK 4/6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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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LEE011、安慰剂或戈舍瑞林或一种NASI(来曲唑或阿那曲唑)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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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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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患有炎性乳腺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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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者的最佳判定,认为患有症状性内脏疾病或具有任何疾病负荷而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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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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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CNS转移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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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出现的与既往抗癌治疗相关的临床和实验室急性毒性尚未恢复到≤1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CTCAE版本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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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当前有或在随机分组之前的3年内患有其它恶性疾病,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根治性切除的宫颈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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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可明显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不全或胃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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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患者有HIV感染史(非强制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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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有其他严重的和/或控制不良的疾病,在研究者看来会限制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或破坏对该研究方案的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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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明显的、控制不良的心脏疾病和/或心脏复极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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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目前正在使用且7天内不能停用含有CYP3A4/5的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的药物或水果,或主要通过CYP3A4/5代谢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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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开始给予研究药物前的14天施行了大手术或者主要副作用尚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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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随机分组前曾接受过扩大野放疗≤ 4周或限制野放疗≤ 2周,且放疗相关的副作用未恢复至≤ 1级或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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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使用其它抗肿瘤药物的患者(随机分组之前因晚期乳腺癌而接受一种NSAI≤ 14天或接受戈舍瑞林≤ 28天的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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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组前30天内参加了既往试验研究或者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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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或遵循研究指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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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或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2周,或激素治疗的副作用尚未完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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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目前正在使用华法林或其它香豆素衍生性抗凝剂进行治疗、预防或其它用途。允许使用肝素、低分子肝素(LMWH)或磺达肝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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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经前队列: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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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经前队列: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除非她们在研究治疗期间和停用研究药物后连续21天采用了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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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经后和PK队列:患者曾接受过既往全身性抗癌疗法(包括激素疗法和化疗)治疗晚期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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