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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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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的急性白血病或既往接受过氟达拉滨治疗;或已知发生疾病转化(如Richter综合征、前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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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自体干细胞移植后100天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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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影响本研究疗效评价的放疗,或对受试者骨髓功能造成影响的放疗,或研究起始之前≤3周曾接受局部放疗(接受局部放疗的患者可以入选,但需距末次放疗日期必须过去3周。需要同步进行局部放疗的患者应延迟入组,直至放疗完成以及自放疗末次日期已经过去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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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骨髓抑制性化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和/或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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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全麻手术,或手术的副作用尚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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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验治疗期间同步接受其它抗肿瘤药物(化疗、激素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性治疗等)或放疗;(备注:二磷酸盐只有在开始筛选之前已经使用才允许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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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5天内参加过任何试验性的非药物治疗(例如供体白细胞/单核细胞输注);入组前45天内参加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医疗产品的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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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肾衰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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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ericia校正QT值(QTcF间期)男性>450毫秒、女性>470毫秒(按QTcF公式),或正在接受已知的会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治疗,或存在可能延长QTc间期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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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6 个月内有显著的活动性心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需手术治疗的心绞痛,用抗高血压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即收缩压> 160,舒张压> 90 mm Hg)(此处仅可使用的高血压药物为非CYP3A4/5抑制剂),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患者目前状态按纽约心脏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定义的Ⅲ/Ⅳ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心率失常;超声心动图测量的心脏左心室功能静息射血分数小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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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三年内患过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癌、原位宫颈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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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需要抗生素静脉用药(IV)的或未得到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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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感染,梅毒感染,活动性HBV感染(HBsAg阳性、或者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且HBV DNA超过正常值上限),HC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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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结核或影像显示有结核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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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动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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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CTCAE≥2 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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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严重的和/或未能控制的合并疾病,例如未能控制的糖尿病,慢性阻塞性或慢性限制性肺疾病,未能控制的甲状腺机能异常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现存在脑梗塞或有反复发作的脑梗塞病史(腔隙性脑梗塞除外),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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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7天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每天>10mg(或同效药物)治疗。(如果用于治疗除淋巴瘤以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或哮喘,受试者可以接受最大剂量每天10mg的稳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泼尼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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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任何造血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如G-CSF,GM-CSF)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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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纠正的低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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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巧克力、含咖啡因的咖啡或茶,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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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用,且试验期间无法停用已知为强CYP3A4/5抑制剂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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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过敏体质、或对研究药物及其成分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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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计划一年内生育的女性或男性受试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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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酗酒史、药物滥用史或正在酗酒、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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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如癫痫患者,由研究者或心理医生判断有精神病史或情绪障碍者,包括医疗记录有抑郁发作、双相情感障碍(I或II)、强迫症、精神分裂症、自杀企图或自杀意念的历史、或杀人的念头(立即做伤害他人的风险)、焦虑等级3级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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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可损害受试者安全性、或者使研究结果面临不必要风险的任何危及生命的疾病、身体状况或器官系统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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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存在其他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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