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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标准中任何一项的受试者均不能参加研究:1. 既往曾使用过帕妥珠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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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筛选检查时,既往使用过曲妥珠单抗的患者血药浓度≥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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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组份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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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造影剂过敏史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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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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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临床或放射科证据表明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对于临床疑似CNS转移的患者,随机前28天内必须进行增强CT或增强MRI检查,排除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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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既往治疗所引起的血液学毒性反应CTCAE≥2级持续存在(除外血红蛋白)(NCI-CTCAE 4.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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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外周神经病变CTCAE≥3级(第1剂量组,外周神经病变CTCAE≥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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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内有其它恶性肿瘤史,除外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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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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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5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100mmHg),体位性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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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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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标准:QTc>480ms。存在可导致QTc延长或心律失常的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存在任何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达Ⅲ或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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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之后,LVE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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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晚期恶性肿瘤并发症引起的静息时呼吸困难,或其它需要持续氧疗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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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严重的、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肺、肝肾、消化道或代谢疾病;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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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经历重大手术或外伤,或在研究治疗结束之前计划进行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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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期(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进行蒽环类抗生素累积剂量评估,达到以下标准者: - 阿霉素>360 mg/m2; - 表柔比星>720 mg/m2; - 盐酸米托蒽醌>120 mg/m2和伊达比星(去甲氧基柔红霉素)>90 mg/m2; - 其它(如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其它蒽环类抗生素>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 如果使用一种以上蒽环类抗生素,那么其累积剂量不能超过360 mg/m2的阿霉素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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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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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任何治疗用抗体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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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28天内曾接受过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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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静脉内输注抗生素治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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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每日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相当于剂量>10 mg/天的甲强龙,吸入性皮质激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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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针对曲妥珠单抗的抗药物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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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试验用药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发现下列任何一项异常: - 中性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80.0×109/L - 血红蛋白<9 g/dL - 总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除非患者有Glibert’s综合症) - AST或ALT>2.5×ULN - 肌酐清除率(用Cockcroft_Gault公式计算)< 50 mL/min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PT或PT)>1.5×ULN(除非是治疗引起的凝血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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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检测≥检测下限;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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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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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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